越州孝女朱娥祠诗

许景衡 · 宋代

十岁人家小女儿,凛然高节见临危。
委身甘死凶人手,转眼犹怀大母慈。
天子早曾加宠赐,邑官今为立新祠。
若教娥与名具没,畏敌忘亲未可知。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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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人家年仅十岁的小女儿,在危难时刻显露出令人敬畏的崇高气节。
情愿把性命交到凶犯手中舍身护亲,弥留之际心里还挂念着祖母的慈爱。
当朝天子早已下旨对她的孝行加以表彰赏赐,如今地方官员又为她新建了祠庙。
倘若朱娥和她的美名一同被岁月湮没,那么后世世人畏惧危难、背弃亲人的风气恐怕就难以遏制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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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凛然神态坚毅、令人敬畏的样子。
  • 高节崇高的品行与气节。
  • 大母指祖母。
  • 邑官州县一级的地方官员。
  • 俱没一同湮没、不被后世知晓。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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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以平实沉挚的笔触层层递进,没有刻意堆砌华丽辞藻,却把对幼孝女的崇敬之情表达得十分动人。

开篇先点明主人公仅有十岁的幼弱身份,和她临危时挺身而出的凛然高节形成强烈反差,瞬间凸显出这份孝行超越常人的重量。颔联聚焦朱娥遇害时的细节,哪怕身处生死关头,她心中挂念的依然是祖母的安危,把孝义发乎本心的特质写得淋漓尽致。颈联转向官方层面的表彰与立祠,点出孝义行为得到了自上而下的普遍认可。尾联以假设性的议论收束全篇,跳出单纯的人物赞颂,升华为对世俗教化的思考:如果孝女的事迹被遗忘,世人很容易养成畏难避责、背弃人伦的恶习,足见诗人创作此诗,有着弘扬人伦正道、教化地方的深刻用意。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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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仁宗年间,越州上虞县发生了著名的朱娥殉孝事件:年仅十岁的朱娥遇到邻人持刀行凶意图杀害她的祖母,她毫不犹豫冲上前挡在祖母身前,身中数十刀仍死死护住祖母,最终以幼童之身殉了孝义。

此事上报朝廷后,宋仁宗特意下诏表彰朱娥的事迹,赏赐其家粟米绢匹,当地官府也为她修建专祠供百姓祭祀。许景衡在浙东任职期间拜谒朱娥祠,有感于孝女事迹,便写下这首题咏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