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惟详律师自越之义兴

阳羡诸峰顶,何曾异剡山。
雨晴人到寺,木落夜开关。
缝衲纱灯亮,看心锡杖闲。
西方知有社,未得与师还。

译文

收起展开
义兴阳羡的群峰之巅,清寂气韵何曾有别于越地的剡山。
雨过天晴之时你抵达山寺,秋叶飘落的深夜寺门也会为你敞开。
纱灯亮处你缝补僧衣,持锡杖观照本心,安闲自在无俗事牵绊。
我知道净土修行的高僧在彼处结社,却不能随你一同前往,深为怅然。

注释

收起展开
  • 惟详律师“律师”是佛教对精通戒律、持戒精严僧人的尊称,惟详是这位僧人的法号。
  • 越古代地域名,大致相当于今浙江绍兴一带,是唐代江南佛教极为兴盛的区域。
  • 义兴古代州郡名,即今江苏宜兴,诗中首句的“阳羡”是义兴的古地名。
  • 剡山山名,在今浙江嵊州境内,是越地名山,唐代此地禅庐遍布,为方外之人所重。
  • 缝衲缝补僧衣,“衲”是僧人的常服,多用碎布拼接而成。
  • 锡杖也叫声杖,是僧人出行时所持的法器,以锡装饰杖头,摇动有声。
  • 西方社此处代指东晋慧远大师在庐山创立的白莲社,是历史上著名的净土修行僧团,后世常以“社”代指僧人的同修社群。

赏析

收起展开
这是一首充满禅意的方外送别诗,完全脱离了世俗送别常见的愁苦怅惘,通篇以清寂淡远的意象贯穿。

首联开篇便消解了地域的阻隔,将义兴的阳羡群峰与越地的剡山并举,点明两地山水禅意本无差别,暗合佛法万法归一的内核,尽显诗人的通透心境。颔联想象友人的行程与抵达山寺的场景,雨晴、木落、关开几个意象串联出清逸出尘的氛围,没有半分世俗烟火气。颈联落笔到友人抵达义兴后的禅居日常,灯前缝补僧衣,持杖观照本心,将禅门闲适自在的修行状态描摹得真切动人。尾联收束到自身,道出不能追随友人同赴净土修行的淡淡遗憾,余味悠长。全诗语言冲淡平和,意象清寂雅致,将方外之交的澄澈情谊展现得淋漓尽致。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收录于《全唐诗》卷三百零七,是中唐诗人崔子向创作的禅意送别诗。

崔子向长期居游江南,与当地诗僧、名僧交游密切,唐代中期江南禅风盛行,越地、义兴(今江苏宜兴)均是禅林荟萃的山水胜地,僧俗往来酬答成风,这首便是他为送别精通戒律的惟详律师从越地前往义兴所作的赠别之作。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