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丱须知 措刑篇

尧舜雍熙治,成功在措刑。
哀矜行法令,钦恤爱生灵。
若使杀无罪,宁教失不经。
于公尚阴德,何况是朝廷。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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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时代天下和乐太平,治国的成功关键就在于将刑罚搁置不用。
怀着怜悯之心推行法令,恭谨体恤爱护天下的百姓生灵。
如果要枉杀没有罪过的人,宁可自己承担执法失当的疏漏。
汉代的于公尚且重视暗中积累仁善阴德,何况是执掌天下的朝廷。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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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丱指童年、幼童,“丱”是古代孩童梳的两角辫的代称,《童丱须知》即幼童启蒙读物。
  • 雍熙形容天下和乐太平的盛世景象。
  • 措刑也作“刑措”,指刑罚被搁置不用,是儒家理想中太平治世的核心标志。
  • 哀矜指心怀怜悯、同情体恤。
  • 钦恤指恭谨体恤,是古代儒家司法理念中对执法者的核心要求。
  • 失不经语出《尚书》,指不严格依照常规法度行事,这里特指上古“罪疑惟轻”的原则,即对存疑的案件宁可放过疑似有罪的人,也不能枉杀无辜。
  • 于公指汉代东海郡的于公,是西汉名臣于定国的父亲,他担任狱吏期间断案公平仁厚,广为积累阴德,后世被视为良吏的典型代表。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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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典型的儒家仁政理念教化诗作,通篇以理见长,却引典妥帖,毫无枯燥说教之感。

开篇以上古尧舜的太平治世为标杆,直接点出“措刑”才是治国的最高成就,随后提出执法者要怀怜悯之心,以爱民为根本,更是明确点出了儒家传统司法中“宁失不经”的核心原则,将对生命的尊重放在了严苛执法的前面。最后以汉代良吏于公的典故作结,将普通官吏修德和朝廷理政的准则打通,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充分体现了宋代士大夫宽仁慎刑的进步司法观。全诗语言质朴浅白,完全符合蒙学读物的传播特点,教化意义十分深远。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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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丱须知》是南宋名臣史浩所编撰的蒙学教化组诗,全书共八十余篇,全部以五言诗的形式撰写,内容涵盖个人修养、家庭伦理、治国理政等多个维度,专为向幼童普及正统儒家理念而作。

史浩历仕宋高宗、宋孝宗两朝,为官期间力主宽仁慎刑,多次奏请减免天下滞狱冤囚,这首《措刑篇》正是他一贯秉持的仁政司法思想的凝练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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