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外兄方卿公美赴广东宪十绝 其三

石门酌水赋新诗,旧事曾闻吴隐之。
习习清风化贪懦,不图今见古齐夷。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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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石门酌饮清泉写下崭新的诗篇,我从前就听闻过吴隐之清廉的旧事。
和煦的清正清风能够感化贪婪怯懦的人,没想到如今竟能见到上古齐夷那样的高洁高士。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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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兄表兄,此处指诗人的亲友方公美。
  • 广东宪即宋代广东路提点刑狱公事,是主管一路司法、监察的最高官员,俗称宪司。
  • 石门酌水典故,东晋廉吏吴隐之赴任广州刺史时路过石门,当地有传说饮之就会生出贪念的贪泉,吴隐之特意酌泉饮用,却始终坚守清廉节操。
  • 吴隐之东晋著名廉吏,以操守清贞、不治产业著称,是古代清廉官员的典型代表。
  • 贪懦贪婪怯懦的人,此处指代当地贪腐成风的不良习气。
  • 齐夷上古时期清廉方正的高士,此处用来称颂友人的品格。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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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用典浑然无痕,开篇直接点出石门酌水的核心典故,将友人的赴任之行与千年前吴隐之的清贞事迹自然勾连,完全没有用典堆砌的生硬感。

全诗没有送别诗常见的儿女情长的不舍,转而以对廉吏风范的赞颂寄寓对友人的期许,既肯定了友人素来高洁的品格,也勉励他到任之后以清正之风教化地方,扭转当地贪婪怯懦的不良风气,实现上古先贤那样的治绩,立意高远,情感真挚,是宋代送别诗中以吏治期许为核心的代表性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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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绍兴年间,是黄公度为送别表兄方公美赴任广东提点刑狱公事所作的十首组诗中的第三首。

宋代的广东地区远离政治中心,吏治松弛,贪腐之风盛行,诗人特意取用东晋吴隐之赴广州任上的清廉典故,寄寓对友人的勉励与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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