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因得小诗十首 其四

元祐诸公秉国均,诏条先请惠吾民。
孤雏腐鼠何劳逐,准拟朝廷政事新。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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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年间诸位贤臣执掌国家大政,颁布的诏令条款首先要施惠于天下百姓。
那些微不足道的奸佞小人何须费力驱逐,完全可以预期朝廷的政事将焕然一新。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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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祐北宋哲宗的年号,当时司马光、苏轼等贤良大臣主政,政治清明,后世常以元祐代指贤臣当政的治世时代。
  • 秉国均执掌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主持公平的国政法度。
  • 告讦告发他人的隐私阴私,这里特指秦桧专权时期鼓励告密、大兴冤狱的弊政。
  • 孤雏腐鼠比喻微贱不足道、不值得费力计较的小人,典故出自《后汉书·窦宪传》。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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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诗以古喻今,开篇借北宋元祐之治的清明图景,直接点明了仁政惠民才是朝政革新的核心要义,立意正大光明。

后两句化用典故举重若轻,将此前兴风作浪的奸邪宵小比作无足轻重的孤雏腐鼠,既饱含对奸佞之辈的鄙夷,也传递出诗人对孝宗朝革故鼎新、开创清明政局的强烈信心,全诗语言明快畅达,情感真挚饱满,充满了对新政的拥护与期待。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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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孝宗即位之初。宋孝宗继位后锐意革除弊政,专门下诏纠正此前秦桧专权时期大兴告密告讦之风、罗织罪名迫害主战派人士的恶劣风气,朝野上下为之一振。

韩元吉作为南宋主战派的代表文人,对新政举措十分认同,于是写下这组共十首的七言绝句,本首是其中的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