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因得小诗十首 其六

献可争先诋荆国,莹中居首论莆阳。
十年言路皆支党,前无一语讥安昌。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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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抃争先弹劾受封荆国公的王安石,陈瓘带头上疏论奏籍贯莆阳的蔡确的罪责。
此后十年间整个言官系统都被打上朋党的标签,却从来没有一句言论敢讥讽像西汉安昌侯那样的核心权贵。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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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献可北宋名臣赵抃的字,他以刚直敢言著称,曾率先上疏弹劾王安石的变法举措。
  • 荆国即王安石,王安石晚年受封荆国公,后世称王荆公,是北宋变法运动的核心人物。
  • 莹中北宋官员陈瓘的字,他以直谏闻名,曾率先弹劾权臣蔡确。
  • 莆阳即今天的福建莆田,是北宋权臣蔡确的籍贯,这里以籍贯代指蔡确本人。
  • 言路古代对谏官、御史等负责监察弹劾、上疏言事的官职系统的统称。
  • 安昌指西汉安昌侯张禹,他身为汉成帝的帝师,身居高位却依附外戚权贵,对奸佞祸国的行为闭口不言,后世常以他代指身居要职却不作为的核心权臣。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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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通篇用典,没有一句直抒胸臆的直白议论,讽刺力道却十分深厚。

诗人选取北宋新旧党争中两个著名的谏官弹劾案例做铺垫,转而点出言官群体党同伐异、避强击弱的反常现象:他们敢于争相攻击次要的政治人物,却对真正盘踞权力核心、祸乱朝政的权贵噤若寒蝉,一针见血地揭露出北宋后期言官群体的虚伪本质,也暗含了对南宋新朝真正做到广开言路、清明政治的殷切期盼。全诗篇幅短小精悍,用典贴切自然,是宋代以诗论政的典型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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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创作于宋孝宗隆兴初年,当时宋孝宗刚刚即位,锐意革新朝政,专门下诏书整治官场盛行的诬告攻讦歪风,为不少在北宋新旧党争以及南宋初年绍兴和议时期被罗织罪名贬谪的官员平反。

韩元吉作为南宋中期著名的文学家与主战派士大夫,久历州县官职,对两宋之交党争带来的吏治腐败、言官虚浮的弊病深有体察,因此创作了这组十首的七言绝句,借古讽今评议北宋以来的朝政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