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赵富文倅洪州三首 其二

花发河阳政早成,策勋恩擢佐藩臣。
鸡翘豹尾他年从,且作银章第一人。

译文

收起展开
你如同西晋治理河阳的潘岳一般,花开时节就早已取得突出政绩,功勋被朝廷登记在册后蒙受恩典提拔,出任地方藩镇长官的辅佐官员。
往后你定能跻身侍从帝王的近臣行列,如今赴任佩戴银章的州佐职位,也堪称同级别官员中第一流的人物。

注释

收起展开
  • 倅宋代特指州郡的副职通判,为知州的佐官,掌地方行政、监察相关事务。
  • 河阳政用西晋潘岳任河阳县令时勤于政事、遍植桃李、政声远扬的典故,代指地方官员出色的治理成绩。
  • 策勋将功勋登记在官方的簿册上,论功行赏。
  • 恩擢蒙受君主的恩典提拔官职。
  • 鸡翘豹尾原本是帝王车驾两侧的仪仗饰物,这里代指在宫廷中随侍皇帝的近臣职位。
  • 银章原指汉代俸禄二千石以下官员佩戴的银质官印,这里代指宋代通判这一级别的地方佐官职位。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赠别诗完全跳出了传统送别诗伤离怨别的俗套,通篇以勉励期许为主,格调昂扬开阔,全无儿女沾巾的软媚之气。

开篇用潘岳治河阳的典故点出友人过往的政绩,用典妥帖自然毫无堆砌痕迹,后两句先许以入朝侍从的远大前程,再落脚到当下赴任的职位,既肯定了友人的出众才干,也消解了友人可能出任地方佐职产生的失落感,语气恳切温厚,尽显同僚兼长辈的殷殷期许,是宋代官宦送别诗中极具代表性的作品。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作于南宋孝宗乾道年间,是周必大送别友人赵富文赴洪州任通判的组诗中的第二首。

宋代称州郡副职通判为“倅”,负有辅佐知州处理政务、监察地方官吏的权责,赵富文此前在地方任上治绩优异,得到朝廷嘉奖晋升,时任朝廷要职的周必大便写下这组赠诗为友人饯行。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