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四年二月既望静江守臣张某奉诏劝农于郊乃作熙熙阳春之诗二十四章章四句以示父老俾告于其乡之人而歌之 其七

惟天之心,矜我下民。
民不违天,使尔有成。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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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的本心,从来都怜悯体恤世间的普通百姓。
百姓只要不违背上天的好生规律,就会让你农事顺遂有所收成。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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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望古代干支纪日术语,指农历每月的十六日,即满月之后的第一日。
  • 静江南宋静江府,治所在今广西桂林,是当时广南西路的核心行政区域。
  • 矜怜悯、体恤,这里指上天对百姓的护佑好生之德。
  • 尔第二人称代词,你、你们,此处指代当地务农的普通乡民。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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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短诗完全继承了《诗经》四言农事诗的质朴传统,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修饰,直白浅近完全适配民间传唱的定位。

作为理学家的张栻将儒家“天人合一”的理念融入劝农主题,没有生硬的官方说教,以最通俗的逻辑传递出敬天顺时、勤勉耕作就能获得丰收的朴素道理,既贴合底层民众的认知水平,也暗含了地方官员以仁心待民、与乡民共守丰年的施政期许,是宋代劝农诗中极具代表性的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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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淳熙四年(公元1177年),当时张栻出任静江知府兼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到任后推行重农恤民的施政举措。

农历二月十六他奉宋孝宗的诏令赴郊外行劝农之礼,特意创作了二十四首四言短诗交付地方父老,让乡民传唱,以此教化百姓顺时耕作、勤力农事,本首是组诗的第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