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四年二月既望静江守臣张某奉诏劝农于郊乃作熙熙阳春之诗二十四章章四句以示父老俾告于其乡之人而歌之 其一三

尊君亲上,其笃勿忘。
小心畏忌,率于宪章。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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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君主、亲近尊长,这份诚笃的心意千万不要遗忘。
处事恭谨小心、常怀敬畏戒惧,所有言行都要遵循法度规章。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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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望古代历法称谓,指农历每月十六日,“望”为农历每月十五日,过望日之后的首日即为既望。
  • 笃诚厚、真挚深厚,此处指尊君亲上的心意纯粹坚定。
  • 率动词,遵循、依从。
  • 宪章原指国家的典章制度,此处泛指朝廷政令、公序良俗与行为规范。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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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四言短诗是典型的地方官劝谕教化作品,完全摒弃了文人诗的雕琢习气,语言质朴庄重,直白晓畅,非常适合普通乡民传唱记忆。

作为理学家的张栻,将儒家的伦理秩序理念浓缩在短短四句之中,前两句从内在心性层面引导民众建立道德自觉,后两句从外在行为层面对民众提出守礼遵法的要求,把抽象的教化落到了百姓的日常言行之中,充分体现了宋代理学家“以教化为先”的为政特色。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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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孝宗淳熙四年(公元1177年),时年四十四岁的张栻正担任知静江府兼广南西路安抚使,主政广西地区。

农历二月十六日,他奉朝廷诏令赴郊外举行劝农仪式,为了向当地乡民传递为政教化理念,特意创作了二十四首四言短诗,交由父老在乡中传唱,本首是其中的第十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