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谪康州先寄弟渤

唯将直道信苍苍,可料无名抵宪章。
阴隲却应先有谓,已交鸿雁早随阳。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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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素来只持守正直之道,信敬苍天,万万没料到会平白无故触犯朝廷的法度。
冥冥之中的定数早有预兆,如今已到深秋时节,鸿雁早就循着暖气向南飞去。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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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道正直的行事准则、道义原则。
  • 苍苍此处代指苍天、上天。
  • 宪章原指国家典章制度,此处特指朝廷的法令。
  • 阴隲也作阴骘,指冥冥之中上天安排的定数、阴德报应。
  • 随阳古人认为鸿雁是随阳气而动的候鸟,秋寒时南飞避寒,故称随阳。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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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诗人蒙冤遭贬后的抒怀之作,开篇直陈自身素来持守正直之道,却平白无故触犯国法的离奇遭遇,满含愤懑不平之气,暗寓了晚唐朝纲混乱、忠奸不分的黑暗现实。

后两句化用鸿雁随阳的传统意象,既点出时节已至深秋,也以候鸟南飞自比,既暗合自己南下奔赴贬所的行旅处境,也寄寓了如同鸿雁终将随阳气北返一般,自己沉冤得雪、重回故土的隐微期许,全诗用语沉郁,寄意深曲,没有直白的呼号,却将遭贬后的委屈、不甘与期盼尽数托出。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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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唐文宗太和年间,李涉遭人构陷获罪,被朝廷贬谪流放至荒远的康州(今广东德庆)。

诗人动身前往贬所之前,写下这首诗寄给当时同样在朝为官的弟弟李渤,倾诉自己蒙冤遭贬的愤懑与对命运的复杂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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