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辩

收录于 《古文观止》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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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给李贺写信,劝他考进士。李贺考进士有了名声,与李贺争名的人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不考进士是对的,劝他考的人是不对的。听的人不加明察,附和着唱和,众口一词。皇甫湜说:如果不说清楚,你与李贺都要获罪。韩愈说:是的。法律说:二名不偏讳。解释的人说:就是说,说征就不说在,说在就不说征。法律说:不讳嫌名。解释的人说:就是说像禹与雨、丘与蓲之类。如今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考进士,是犯二名律呢?还是犯嫌名律呢?父亲名晋肃,儿子不得考进士,如果父亲名仁,儿子就不得做人吗?避讳的礼法始于什么时候呢?作避讳之礼法来教化天下的人,是周公、孔子吗?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讽不避嫌名。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这话的荒谬,不言自明。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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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贺唐代诗人,父名晋肃。
  • 二名不偏讳双名不避讳其中一字。
  • 嫌名同音字。
  • 皇甫湜唐代文学家,韩愈弟子。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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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辩》为李贺鸣不平。针对"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的流言,援引《礼记》"二名不偏讳"、律令"不讳嫌名"以及周公、孔子、曾参的行事,层层辩驳,最后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的反诘一击致命。据理而辩,凌厉痛快,是韩愈论辩文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