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莫讶书绅苦,功成在一毫。
自从蒙管录,便觉用心劳。
手点时难弃,身闲架亦高。
何妨成五色,永愿助风骚。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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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惊讶伏案书写的辛苦,万般功业往往成就于细微的笔毫。
自从被装在笔管中供人使用,便觉要耗费无数心神辛劳。
指尖触碰之时总难轻易舍弃,即便主人身闲不用,它在笔架上的位置也自很高。
何妨蘸成五彩斑斓的色彩,永远愿意助力诗文创作,传续风雅道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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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绅原指把要谨记的格言写在腰间的绅带上,后泛指伏案书写、持守书卷的行为。
  • 一毫本指极细微的毛发,这里代指毛笔书写时留下的每一处细微痕迹。
  • 蒙管录被安置在笔管之中使用,代指毛笔被人握持书写的状态。
  • 风骚原指《诗经》中的《国风》和《楚辞》中的《离骚》,后世泛指诗文创作与风雅文学事业。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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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典型的咏物言志诗,全诗全程紧扣毛笔的特性展开描摹,没有堆砌生僻典故,语言质朴却意蕴深厚。

首联开篇就跳出普通咏物诗只描摹器物外形的俗套,从用笔的辛苦切入,点明微小笔毫中承载的莫大功业,立意高远。中间两联进一步写人与笔相伴的深厚羁绊,笔与人的心神劳作深度绑定,即便闲置也自有清高品格,暗合了诗人自身不慕俗流的人生选择。尾联笔锋一转直抒胸臆,化用江淹梦笔生花的典故,以愿成五色笔助力风雅道统的表述收束全诗,物我完全合一,将咏物的格局瞬间拉高,尽显诗人作为文人的文化担当。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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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休是唐末五代时期著名的诗僧、书画大家,一生浸淫诗文书画数十年,对文房器物怀有极深的情感。

这首《笔》是贯休所作的文房咏物组诗中的一篇,诗人以笔为吟咏对象,托物言志,寄寓了自己毕生坚守风雅文脉的人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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