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符女与申屠澄赠和诗·其一

一尉惭梅福,三年愧孟光。
此情何所喻,川上有鸳鸯。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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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为县尉的妻子,自愧德行配不上你如梅福一般的高风亮节,相伴相守三年,也惭愧没能做到像孟光那样的贤妻本分。
这份深挚的情意要拿什么来比拟呢?你看那河川之上,双双对对游弋的鸳鸯,便是这份感情最好的写照。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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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福汉代名士,曾任南昌县尉,为官清廉性情高逸,后世常以梅福代指任县尉类官职的贤良士人。
  • 孟光东汉贤士梁鸿的妻子,是古代著名的贤妻典范,留下了“举案齐眉”的典故,后世用来代指品行端方的贤淑妻子。
  • 川上河流之上。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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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通篇用典,语短情深,前两句分别以梅福比丈夫申屠澄的才德,又自谦比不上孟光的贤淑,措辞温厚得体,尽显夫妻二人多年相敬如宾的情分。

后两句以川上鸳鸯作喻,将二人相守的深情具象化,看似平和温婉,实则暗藏了人妖殊途、不得不别离的隐痛,余味悠长,极具唐人传奇特有的浪漫哀婉色彩。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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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诗出自唐代传奇故事,最早收录于《太平广记》引晚唐薛用弱所著的《河东记》。

唐德宗贞元年间,士人申屠澄出任什邡县尉,赴任途中偶遇风雪,投宿山野民家,娶得王氏女为妻,二人婚后相守三年感情甚笃,后来二人返程途经真符县山中,王氏见到旧日的虎类踪迹,忆起自身本是虎形化为人身的过往,最终脱去人形变回猛虎离去,此诗正是王氏临别前所作的赠别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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