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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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害怕侯卿施用的刑杖责罚,唯独畏惧尹卿手中判案的笔。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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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卿指唐代官员侯知一,与尹思贞同期任司府少卿,以严苛施用杖刑闻名。
  • 尹卿指尹思贞,唐代著名良吏,为官刚正不阿,执法严明公正,深受时人敬重。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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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作品是典型的民间口头创作,语言质朴直白,毫无雕琢痕迹,完全符合谣谚短小锋利的特点。

全诗以“不畏”与“惟畏”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比,将皮肉之苦的杖刑和落笔如山的司法威严并置,用最朴素的十个字,精准刻画出唐代良吏秉公执法的凛然正气,也侧面反映出底层群体对公正司法的朴素追求,短小明快,意蕴深厚。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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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短谣最早记载于《旧唐书·尹思贞传》,后被收录进《全唐诗》,是唐代底层吏人自发创作的口头谣谚。

武后长安年间,尹思贞出任司府少卿,同僚侯知一同样以行事严苛著称,动辄对下属吏人施用杖刑,可吏人们却更畏惧尹思贞手中的判笔,认为他落笔判案毫无徇私空间,比皮肉之苦更有震慑力,于是便编出这两句短谣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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