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从少打

养儿从少打,莫道怜不笞。
长大欺父母,后悔定无疑。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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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孩子从小就应当严加训管,不要因为心生怜爱就舍不得施以笞教。
倘若孩子长大后欺慢冒犯父母,到那时必定会追悔莫及。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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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笞原指古代用竹板、荆条抽打的责罚方式,这里泛指对孩童的必要管教训诫。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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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体现了王梵志通俗诗的典型艺术特色,全无文人诗的雕琢修饰,直接以民间口语入诗,直白宣讲世俗家庭的育儿道理,浅白到近乎俚语的程度。

诗作所表达的育儿观念带有古代宗法社会的鲜明时代局限性,但其语言质朴明快,说理直接通透,没有丝毫迂回,是研究唐代民间家庭伦理、世俗价值取向的珍贵民间文学文本。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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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是初唐时期的民间白话诗人,诗作多以世俗生活、处世伦理为主题,绝大多数作品仅存于敦煌遗书写本中,未被传统官修诗文集收录。

这首诗是他流传最广的家训类通俗作品,直白反映了唐代民间底层普遍认同的育儿观念,在唐宋时期的乡野民间广为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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