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诗·其四一

长幼同钦敬,称尊莫不遵。
且能行礼乐,乡里自称人。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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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长年幼都能彼此恭敬相待,所有尊长没有人不被恪守礼敬。
只要能够践行礼仪与伦理规范,在乡邻之间自然会获得普遍的称誉敬重。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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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钦敬恭敬,敬重相待。
  • 称尊泛指所有应当被尊奉的长辈、年长者。
  • 遵恪守礼义,恭敬遵从。
  • 礼乐原本指礼仪与雅乐,此处代指儒家倡导的所有伦理规范与公序良俗。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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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王梵志通俗教化诗的典型作品,全无雕琢修饰,纯用口语化的浅白语言说理,没有任何生僻典故,极易被普通民众理解接受。

全诗围绕乡居处世的核心伦理展开,开篇点明长幼和睦、敬事尊长的重要性,后两句点出践行礼乐规范的实际效果,逻辑直白顺畅,充分体现了王梵志诗作「直言事理、警世劝俗」的艺术特点,也侧面反映了初唐时期民间基层对儒家伦理秩序的普遍推崇。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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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是初唐时期的民间白话诗人,其诗作多散见于敦煌遗书之中,内容多以通俗浅白的语言宣讲世俗伦理、处世智慧与佛理劝诫。

这首诗是王梵志系列教化诗的第四十一首,创作于初唐年间,面向普通乡野民众传播儒家倡导的长幼有序、守礼谦和的处世准则,是唐代民间基层伦理教化的代表性通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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