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并序) 九

沉沦三恶道,负持愚痴鬼。
荒忙身卒死,即追司命使。
反缚棒打走,先渡奈何水。
倒拽至厅前,枷棒遍身起。
死经一七日,刑名受罪鬼。
牛头铁叉杈,狱卒把刀拓。
碓捣硙磨身,覆生还复死。

译文

收起展开
痴愚造业之人沉沦在三恶道之中,背负罪业沦为愚痴的饿鬼。
慌慌张张之间骤然身死,阴司的司命使者立刻前来追拿魂魄。
亡魂被反绑着遭棒打驱赶,首先渡过阴间的奈何水。
被倒拖着拽到阴曹官厅之前,枷锁刑棒纷纷落在身上。
死后刚过第一个七天,就要按照刑律名册沦为受罪的鬼。
牛头鬼举着铁叉刺来,狱卒手里持刀逼近身旁。
罪人被放在石臼里捣、石磨上碾,死了又活过来活了又再死去。

注释

收起展开
  • 三恶道佛教术语,指众生因造作恶业而轮回投生的三种恶趣,即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
  • 司命使民间信仰与佛教地狱观念中掌管世人寿命、追拿亡魂的阴间使者。
  • 奈何水即奈河,民间传说中阴间的河流,亡魂赴地狱必经此处。
  • 一七日佛教丧俗概念,指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民间俗称“头七”,认为此时亡魂会接受阴司的初步审判。
  • 牛头佛教地狱中的鬼卒名,牛头人身,是地狱中执行刑罚的差役。
  • 碓捣硙磨佛教传说中地狱的酷刑,将罪人放在石臼中捣、石磨上碾,令其受尽苦楚。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典型体现了王梵志诗作“直言白话,全出俚俗”的艺术特色,没有使用任何文人诗的生僻典故,完全以民间百姓熟悉的地狱信仰元素铺陈叙事。

全诗以白描手法层层推进,从造业堕落到身死被追、渡奈何水、受刑见狱卒、遭酷刑的完整过程,画面感极强,直白的叙事背后藏着劝善警世的创作目的,是研究初唐民间宗教观念与白话诗歌风貌的重要文本。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王梵志是初唐时期流行于民间的白话诗人,其诗作多保存在敦煌出土的唐人写本中,内容多依托佛教义理劝世化俗,极少用文人诗的典雅典故。

这首诗是《王梵志诗》卷中“诗并序”组诗的第九首,创作于初唐武后至开元年间,当时民间佛教地狱报应信仰广为流传,王梵志以浅白的语言创作这类诗作,目的是警示世人持戒修善,避免造业堕入恶道。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