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并序) 十八

吾家多有田,不善广平王。
有钱怕不用,身死留何益。
承闻七七斋,暂施鬼来吃。
永别生时盘,酒食无踪迹。
配罪别受苦,隔命绝相觅。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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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中拥有不少田产家业,却不懂得疏财仗义的道理。
攥着钱财生怕花出去,人死之后留着这些财产又有什么用处?
我听说民间有七七设斋的习俗,暂且布施些食物给亡者享用。
亡者永远告别了生前的饮食盘盏,阳间的酒食再也找不到半点踪迹。
亡者会在阴间被分配罪罚独自受苦,阴阳两隔之后再也无法互相寻觅。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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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平王这里代指疏财仗义的贤达之人,并非实指历史上的广平王封号持有者。
  • 七七斋唐代流行的佛教习俗,人死后每七日设一次斋会超度亡者,共设七次历时四十九日,认为可以帮助亡者减轻罪业。
  • 暂同“暂”,姑且、短暂的意思。
  • 配罪民间信仰中,阴间官府根据人生前的过错,分配对应的惩罚罪业。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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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王梵志白话诗的典型代表,完全摒弃了六朝以来文人诗的雕琢用典传统,全程使用民间口语,浅白如家常说话,普通民众一听就能明白其中道理。

诗作没有抽象说教,而是从世人最熟悉的聚财行为切入,结合当时民间普遍信奉的因果报应观念,层层推进点出吝啬聚财的荒谬:生前攒下的钱财死后分毫带不走,不肯布施的结果只能是亡者独自在阴间受苦,阴阳永隔再无相见可能。全诗说理直白却冲击力极强,是唐代民间劝世文学的经典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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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初唐民间诗人王梵志的代表性劝世诗作,创作于佛教世俗化广泛传播的初唐时期。

当时民间普遍流行死后设七七斋为亡者修福的习俗,社会上也大量存在富人吝啬聚财、生前一毛不拔的现象,王梵志便以贴近民众的口语创作此诗,点破世人贪财的迷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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