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波乐 五十二

我身若是我,死活应自由。
死既不由我,自外更何求。
死生人本分,古来有去留。
如能晓此者,知复更何忧。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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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这副身躯真正完全属于我自己,那么生死祸福我本该全然自主。
可死亡的到来从来都由不得我做主,除此之外我又还有什么可妄求的呢。
生死本就是人命中注定的本然分定,从古往今来人人都有离去也有留存。
如果能够通晓这个道理的人,自然就明白再也没有什么值得烦忧的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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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波乐唐代民间流行的乐府曲调,多用于创作通俗劝世类的歌辞,形式自由,语言浅近。
  • 本分本然的分定,这里指人先天禀赋中就注定的自然常理、定数规律。
  • 晓此通晓这个道理,这里指看透生死流转是世间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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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摒弃了六朝以来文人诗的雕琢习气,以极其朴素直白的口语层层推进说理,逻辑清晰毫无滞碍,没有任何生僻典故与华丽辞藻。

全诗从“身不由己”的日常感知切入,逐步推导出生死是世间常理的结论,最终落脚于破除妄求、消解忧惧的达观态度,将佛家的无常义理转化为普通民众都能轻易理解的世俗智慧,是王梵志通俗劝世诗的代表性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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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初唐白话诗人王梵志的作品,收录于敦煌文书所存的《王梵志诗集》中,属于其创作的《回波乐》劝世组诗序列。

王梵志的诗多以浅白俚俗的语言向普通民众传递安时处顺、破除执念的处世观念,这类诗作在唐代民间广泛流传,甚至被禅林中人引为开示信众的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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