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太子太师徐公挽歌四首·其二

谋猷为相国,翊戴奉宸舆。
剑履升前殿,貂蝉托后车。
齐侯疏土宇,汉室赖图书。
僻处留田宅,仍才十顷余。

译文

收起展开
您身为宰相运筹治国方略,辅佐拥戴侍奉天子车驾。
获特许佩剑着履登上前殿,高官的貂蝉冠饰安置在随行后车。
如同齐侯受封时开拓疆土,又如汉室依靠贤才整理典册图书。
只在偏僻之地留下少量田宅,全部加起来也才十顷有余。

注释

收起展开
  • 谋猷谋划方略,此处指宰相的治国理政规划。
  • 翊戴辅佐拥戴,指重臣尽心辅佐君主。
  • 宸舆帝王的车驾,代指天子本人。
  • 剑履即剑履上殿,古代帝王赐予顶级重臣的特殊礼遇,允许其佩剑穿鞋上殿朝见。
  • 貂蝉汉代高官侍从冠上的貂尾、蝉纹装饰,后世代指显宦的尊贵身份。
  • 疏土宇开拓分封疆土,此处指徐坚受封的功绩。
  • 十顷余形容田产极少,十顷约合今制六百余亩,用来称颂徐公清廉不蓄私产。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挽歌通篇用典妥帖,风格庄重典雅,完全符合古代官方挽歌的文体规范。

前半部分铺陈徐坚生前获得的极高礼遇,凸显其功勋卓著、位极人臣的朝堂地位,后半部分笔锋一转,写他身后仅留薄产,凸显其清廉自守的高尚品格,全诗没有空泛的溢美之词,措辞凝练克制,情感沉挚厚重,是王维早期挽歌类作品的代表性佳作。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作于唐玄宗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

诗中悼念的徐公即唐代四朝名臣徐坚,徐坚熟谙历代典章制度,开元年间官至太子太师,封东海郡公,政绩清简卓著,他去世后,青年时期的王维为表达追思敬意,创作了这组共四首的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