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调

苏舜钦 · 宋代 · 律诗

阴暗必有鬼,高明者惟天。
鉴应未始忽,冥理有后先。
奸凶喜欺罔,放意快目前。
虎狼嚼生人,自适甘且鲜。
烈士共剑起,忿发如危弦。
人理已不胜,神报岂泯然。
惊呼彻上帝,洒血透九泉。
扪舌不敢语,咄咄徒自怜。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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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暗昏昧的地方必然有鬼魅作祟,唯有高远明澈的是苍苍上天。
上天的鉴察报应从来不会疏忽遗漏,幽冥中的事理自有善恶报应的先后次序。
奸邪凶恶之人惯于欺诈蒙蔽,放纵心意只图眼前的快意。
他们如同虎狼一般吞噬活人,只觉得滋味甘美新鲜,十分惬意。
刚烈之士按剑愤然而起,怒气相冲如同将断的危弦。
人世间的公理已然压不住奸邪,神明的报应又怎会泯灭不显?
悲愤的呼号直达天庭,淋漓的血泪浸透了地下九泉。
最终却只能按住舌头不敢多言,连声嗟叹空自哀怜。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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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应指上天的鉴察和善恶报应。
  • 未始忽从来不会疏忽遗漏。
  • 冥理幽冥之中的事理,这里指冥冥之中的善恶报应规律。
  • 欺罔欺诈蒙蔽。
  • 烈士指有气节有壮志的刚烈之士。
  • 危弦绷紧得快要断裂的琴弦,形容情绪激愤到极点。
  • 泯然消失、泯灭不见的样子。
  • 彻上帝直达天帝所居的天庭。
  • 九泉指地下极深的地方,常用来指代阴间。
  • 扪舌按住舌头,形容不敢随意发言。
  • 咄咄失意时连声嗟叹的声音。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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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诗以刚劲质实的笔力,直接批判了北宋中后期官场奸凶当道、善恶颠倒的黑暗现实,将奸邪小人比作噬人的虎狼,比喻生动而极具冲击力,满含诗人的憎恶之情。

诗作前半部分铺陈奸凶的横行无忌与刚烈之士的愤懑不平,后半部分将对公道的期许寄托于上天神明的报应,看似有天命信仰的色彩,实则暗含着对人间公理失效的强烈悲愤。

末尾两句收束到自身不敢直言、唯有自怜的处境,将个人的身世之悲与时代的现实之痛融为一体,情感沉郁厚重,是苏舜钦作为北宋诗文革新派代表作家直面现实、抒发怨愤的典型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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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创作于北宋庆历新政失败之后,苏舜钦因保守派的刻意构陷,被削去官职,离开汴京流寓苏州。

当时朝堂之上革新派人士接连遭到贬谪迫害,奸邪小人肆意横行,公理正义难以伸张,苏舜钦自身亲历了无妄的冤屈,目睹了大量正直之士蒙冤的现实,满腔愤懑无处宣泄,于是写下这首风格沉郁的《苦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