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永城令陈德任举

县令有余义,以碣表孤坟。
昔尝致酒脯,两手披荆榛。
今乃重加惠,使与群冢辨。
数十百年后,名亦附公传。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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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县令心怀满满的仁义,立石碑为我家的孤坟做标识。
从前您曾送来酒肉祭品,亲手拨开坟地丛生的荆棘荒草。
如今您又施加厚重的恩惠,让我家的先祖坟茔能和众多荒冢区分开。
几十数百年岁月流逝之后,我先祖的声名也能附在您的传记里流传。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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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碣圆顶的石碑,这里指立在墓前标识坟茔的小型碑石。
  • 酒脯酒和干肉,这里指用于祭祀先祖的酒食祭品。
  • 荆榛泛指丛生的带刺荆棘与杂树,这里形容坟地长期无人打理、草木荒芜的状态。
  • 群冢散落荒野的众多无主荒坟。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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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摒弃了雕琢的辞藻,以极其质朴平实的语言直陈事件始末,情感真挚厚重,没有丝毫矫揉造作的痕迹,完全契合徐积一贯的诗文风格。

全诗从陈县令的义举落笔,先后叙写对方过往的照料和如今的厚恩,最后以“名附公传”的感念收束,把自己的感激之情表达得恳切深沉,既体现出徐积对先祖的敬重孝义,也侧面反映出古代贤明地方官体恤贤士、倡行孝义的仁风。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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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出自北宋诗人徐积的《节孝集》,是诗人写给永城县令陈德任的答谢之作。

徐积一生以至孝闻名,后来被朝廷赐谥“节孝先生”,当时他的先祖坟茔散落在荒野之中,长期无人照料,渐渐湮没在荒草乱冢之间。陈德任作为当地地方官,素来敬重徐积的孝义品行,主动出手相助为其修坟立碣,徐积感念这份恩德,便写下这首诗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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