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词 其七八

陇山鹦鹉羽毛鲜,养在金笼已数年。
应为能言人爱惜,教成御制鹤冲天。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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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自陇山的鹦鹉羽毛鲜亮艳丽,被养在华贵的金笼中已经有好几年。
正因为它能学人说话格外受宫人爱惜,被教会了传唱皇帝亲制的《鹤冲天》曲。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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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陇山又名陇坻,位于今陕西、甘肃交界一带,古代以出产毛色艳丽、聪慧善言的名贵鹦鹉闻名。
  • 金笼以黄金装饰的华贵鸟笼,代指宫廷中饲养宠物的精美器具。
  • 御制指由皇帝亲自创作的文学或音乐作品。
  • 鹤冲天唐宋词牌名,这里特指当时宫廷内传唱的、由皇帝创作的同名曲目。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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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以小见大,没有直接铺陈宫廷的富丽奢华,而是通过一只驯养多年的鹦鹉的特殊遭遇,折射出北宋宫廷日常的闲雅趣味。

全诗语言浅白流畅,构思精巧别致,鹦鹉因善学人语而得到格外珍视,甚至能熟练传唱御制词曲的细节,既写出了宫苑中人对小宠物的细致照料,也暗合了北宋宫廷文化生活的繁盛面貌,是宋代宫词中极具代表性的精巧短篇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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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修是北宋后期文人,曾任职于宫廷馆阁,他所作的《宫词》组诗共一百首,多以自己亲历的宫廷日常为创作素材,记录北宋宫禁中的风物琐事、宴乐习俗,兼具文学性与史料价值。

这首诗是组诗的第七十八首,选取宫廷驯养鹦鹉的细碎日常作为切入点,侧面烘托北宋宫廷安逸闲适的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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