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其三

有弟有弟在远方,三人各瘦何人强。
生别展转不相见,胡尘暗天道路长。
东飞鴐鹅后鹙鸧,安得送我置汝旁。
呜呼三歌兮歌三发,汝归何处收兄骨。

译文

收起展开
我的弟弟啊弟弟漂泊在遥远的异乡,三个弟弟个个身形消瘦,没有一个身体强健。
生离之后辗转流徙始终不能相见,安史叛军的烟尘遮天蔽日,通往相聚的道路格外漫长。
东飞的野雁跟在水鸟鹙鸧的身后,怎么才能让它把我送到你们的身旁。
唉呀我作第三支歌啊歌声再三响起,你们就算要归来,又能到哪里收殓兄长的尸骨呢。

注释

收起展开
  • 乾元唐肃宗李亨的年号,对应公元758年至760年。
  • 同谷县唐代县名,治所在今甘肃省陇南市成县。
  • 展转同“辗转”,指四处漂泊流徙,行踪不定。
  • 胡尘指安史叛军掀起的战乱烟尘,叛军核心部众多为东北胡族部落出身,故称。
  • 鴐鹅野雁的别名,是一种大型水禽。
  • 鹙鸧即秃鹙,一种头部无毛、喜食鱼类的大型水鸟。
  • 呜呼古时表达哀痛慨叹的语气词,相当于“唉呀”。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以直抒胸臆的沉郁笔调,将乱世之中骨肉分离的惨痛写得撼人心魄,开篇叠用“有弟有弟”的呼告句式,一上来就把焦灼思念的情绪直接倾泻出来,完全没有刻意雕琢的痕迹。

末句“汝归何处收兄骨”用逆笔写法,不写自己担忧弟弟生死,反而预设自己死在异乡、无人收骨的绝境,把走投无路的悲怆感写到极致,字字都是血泪,充分体现了杜诗作为“诗史”沉挚厚重的独特风格。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作于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当时杜甫弃官携家从秦州辗转寓居同谷县,生计困顿到极点,甚至要捡拾橡栗、挖掘野山芋充饥。

此时安史之乱尚未平息,吐蕃又时常侵扰陇右一带,杜甫的几个弟弟分散在各地,音信全然断绝,在贫病交加的孤苦处境里,他接连写下七首七言歌行,抒发乱离时代的身世之悲与骨肉离散之痛,本首是组诗中的第三篇,专门思念离散的诸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