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第投荆公

又还垂翅下烟霄,归指临川去路遥。
二亩荒田须卖却,要钱准备纳青苗。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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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科举落第,如同垂翅的飞鸟从云霄跌落,指向临川的归程路途十分遥远。
家中仅有的二亩薄田必须要卖掉,凑集钱财准备缴纳青苗法规定的相关税赋。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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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第科举考试落榜,也叫落第,是古代应试文人对科举失利的委婉说法。
  • 垂翅鸟儿垂下翅膀无法高飞,用来比喻人遭受挫折、失意萎靡的状态。
  • 荆公即王安石,他晚年被朝廷封为荆国公,后世便以王荆公作为他的尊称。
  • 纳青苗缴纳青苗法相关的赋税本息。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的核心举措之一,规定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放贷,秋收之后农户需要随同赋税一并归还贷款本息。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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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打破了传统文人投赠权贵的客套范式,以极其直白诙谐的口语化表达,把个人落第的失意处境和新法推行过程中暴露的现实问题巧妙结合起来。

全诗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雕琢,近乎直白的陈情既带着落第文人的自嘲,也暗含对青苗法执行过程中过于严苛、加重底层民众负担的委婉讽喻,既是向王安石的个人陈情,也侧面留存了北宋变法时期基层社会的真实生存图景,兼具独特的文学趣味与珍贵的史料价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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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创作于北宋神宗熙宁年间,正值王安石主持变法、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青苗法的阶段。

诗人饶竦是江西临川人,此次赴京参加科举应试不幸落榜,返程途中有感于新法推行过程中普通民众面临的实际压力,便写下这首风格诙谐的作品投赠给封号为荆国公的王安石,以半开玩笑的方式陈述民间的真实生存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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