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陪郑驸马韦曲二首·其一

韦曲花无赖,家家恼杀人。
绿尊虽尽日,白发好禁春。
石角钩衣破,藤枝刺眼新。
何时占丛竹,头戴小乌巾。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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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曲遍地繁花烂漫得十分可爱,家家户户都被撩人的春色迷得沉醉不已。
就算整日把绿樽中的美酒饮尽,满头白发也恰好能尽情享受这大好春光。
山石的棱角勾破了游人的衣裳,野藤的新枝鲜亮得几乎晃人眼睛。
什么时候我才能坐拥一丛竹林隐居,头上戴着隐士的小乌巾过逍遥日子。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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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韦曲唐代长安城南的著名游览胜地,因韦氏家族世代聚居于此而得名,泉林花木繁盛。
  • 无赖此处是反语,形容春色烂漫娇憨,十分惹人喜爱。
  • 绿尊即绿酒樽,酒杯的美称,诗中代指美酒。
  • 禁春承受春光,尽情享受春日景致。
  • 小乌巾古代隐士常佩戴的一种黑色头巾,后世常用来代指隐逸的身份。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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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以极富生活化的白描笔触,描摹出韦曲春日生机盎然的动人景致,全无刻意雕琢的痕迹,尽显杜甫早年五言律诗纯熟的艺术功力。

开篇以“无赖”“恼杀人”的反语写花,将繁花拟人化,把游人对春色的极致喜爱写得鲜活灵动,毫无陈腐气。中间两联捕捉游春的细碎细节:对酒赏春、山石钩衣、藤枝刺眼,都是极真实的临场体验,野趣横生,把春日郊行的松弛感写得淋漓尽致。末句顺势生发,由眼前的幽美林泉生出归隐山林的向往,情感流转自然,没有丝毫生硬突兀之感。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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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唐玄宗天宝九载(公元750年)前后,当时杜甫旅居长安求仕,与唐玄宗的驸马郑潜曜交游密切,二人同游长安城南的名胜韦曲,杜甫乘兴写下这组两首五言律诗,本首是其中的第一篇。

韦曲位于今陕西西安长安区,是唐代望族韦氏的世居之地,当时以春日繁花、林泉幽胜闻名,是长安官绅士子游春的首选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