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公见过野饭晚步辅之有诗因次其韵

野人城下住,巷底更谁邻。
秖有携筇路,应无跃马尘。
客非俗士驾,诗似古人淳。
载酒催公等,藜羹难重陈。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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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乡野之人住在城墙脚下,幽深的巷子里没有其他邻居相伴。
平日里只有拄着拐杖漫步的小路,从来不会有奔马扬起的尘土。
诸位到访的客人都不是凡俗之辈,所作的诗风也像古人那般淳厚质朴。
我备好薄酒催促诸位畅饮,粗陋的野菜餐食实在不好意思反复称道。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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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过拜访我,是古人访友时的谦辞。
  • 野饭在郊野野餐,也指粗陋的农家饭食。
  • 次其韵按照他人诗作的原韵、原字顺序来酬和写诗,是古代文人常见的唱和形式。
  • 秖同“只”,意为仅有。
  • 筇原本是一种可做拐杖的竹子,这里代指手杖。
  • 藜羹用藜菜煮的粗劣汤食,代指清贫的农家饭。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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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诗以白描手法铺陈村居日常,开篇两句先写居所的偏僻清幽,没有市井喧嚣、车马尘杂,直接烘托出诗人脱离官场之后安于淡泊的隐者心境。

中间两联笔锋转向来访友人,既点明来客都不是追名逐利的俗士,又称赞对方诗作有古人淳厚之风,主客相得的知己情谊自然流露,全无客套虚言。收尾两句自谦以粗食待客,却以载酒相催的热忱反衬出不拘俗礼的交游状态,整首诗语言质朴冲淡,完全符合宋代晚期元祐诗派追求的闲远真率的审美特质。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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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后期,刘跂因反对蔡京专权、牵连元祐党争,辞官退居东平乡野期间。

当时他远离官场纷争,日常多与志同道合的友人交游,某次友人结伴到访,众人一同在郊野野餐、傍晚散步,友人辅之先赋诗作,刘跂便依其原韵创作了这首酬和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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