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公挽辞二首 其一

一伏青蒲上,三年瘴海滨。
泉甘不出户,客醉岂无神。
报国心长在,知恩志未伸。
追怀垂绝语,空有泪盈巾。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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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曾在宫廷伏在青蒲之上直言进谏,随后被贬谪到瘴气弥漫的海滨度过三年时光。
居所旁有甘甜的泉水不必出门求取,往来的客人常酣然醉卧,难道不是有冥冥中的神灵护佑?
他报效国家的赤诚之心始终长存,感念君恩的平生壮志却始终没能得到舒展。
如今追念他临终前留下的恳切遗言,只能徒然让泪水沾满了衣巾。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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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蒲汉代宫廷中会在谏臣奏事的位置铺上青色蒲草,避免直臣触地失礼,后世以此代指在宫廷直言进谏的场景。
  • 瘴海指南方沿海一带多瘴气的荒僻区域,是宋代常见的贬谪官员的安置地。
  • 志未伸指平生的抱负与志向始终没有得到施展的机会。
  • 垂绝语指人在临终弥留之际留下的遗言。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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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挽辞完全摒弃了古代挽诗常见的虚浮溢美套路,以极平实的笔触串联起逝者生平的关键节点,情感沉挚厚重,毫无矫饰之感。

首联开门见山点出邹浩因直谏获罪、远谪荒海的核心人生遭际,第二联以居处泉甘、客常酣醉的生活化细节,烘托出邹浩身处逆境却安然自适、不以贬谪为意的旷达襟怀。后两联转向直接抒情,既高度赞颂了邹浩至死不渝的报国忠心,也对其壮志未酬的人生结局深抱惋惜,末句以泪湿巾帕的细节收束全篇,将追怀故人的深切悲恸落到实处,极具撼动人心的感染力。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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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北宋著名理学家杨时为悼念直臣邹浩所作。邹浩是北宋后期以刚直著称的官员,曾因直言上疏谏阻不当立储之事,触怒宋哲宗与当朝权臣,被贬斥到岭南昭州等荒僻的瘴疠之地,前后长达三年。

杨时与邹浩志趣相投,二人都秉持儒家忠义立身的信念,交谊十分深厚。邹浩离世之后,杨时追忆其生平遭际与高洁品格,满怀悲恸写下这组两首挽辞,本首是组诗中的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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