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蜀公挽诗 其三

庆宁虽首议,濮庙一何公。
君子初无党,贤臣惟尽忠。
死生全大节,社稷倚元功。
疾彼梁丘子,依违秪尚同。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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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宁年间他虽率先倡议确立皇储,濮庙论争之时他的立场何等公正。
君子行事从来不会结党营私,贤臣立身唯有倾尽全部忠心。
无论生死都保全了崇高的气节,国家社稷向来倚仗他的盖世功勋。
憎恶那些像梁丘子一样的庸人,行事模棱两可只知附和趋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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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庆宁代指仁宗朝庆历至皇祐年间,范镇最早多次上书请求确立皇储的时期。
  • 濮庙指宋英宗为其生父濮王赵允让议定尊号的著名政治事件,史称“濮议”,当时范镇坚持礼法立场,不肯阿附帝意。
  • 无党不结朋党,是北宋士大夫群体公认的核心政治操守。
  • 依违处事模棱两可,没有明确的立场,遇事只知附和多数以求自保。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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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挽诗完全以士大夫的公义视角落笔,没有过多私人化的悲戚抒情,而是直接以史实为依据,高度凝练地概括了范镇一生最核心的两大功绩:首议立储与濮议持正。

全诗语言刚正质朴,全无浮泛的悼亡套语,前半部分盛赞范镇不结党、尽忠心、全大节、为社稷立大功的崇高品格,后半部分以庸官的依违趋同作反衬,进一步凸显出范镇刚正不阿的气节,是宋代以议论见长的挽诗代表性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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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蜀公即北宋名臣范镇,字景仁,累封蜀郡公,世称范蜀公,他在仁宗朝首议确立皇储,后来在濮议之争中坚持礼法,刚正不阿,是北宋中期公认的士大夫表率。

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范镇以八十一岁高龄辞世,作为苏门重要文人的李廌十分敬重范镇的人品气节,遂作五首挽诗追怀赞颂,本诗是组诗中的第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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