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笔处士屠希

屠希祖是屠牛坦,今日却屠秋兔毫。
自识有心三副健,可怜无副一心劳。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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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希的先祖是春秋时技艺通神的屠牛坦,如今他转而以宰杀秋兔毫制作毛笔为业。
他深知笔毫要灌注心力才能让三副笔都劲健,可叹世人没有这份匠心,徒然费尽心神劳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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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屠牛坦春秋时期传说中技艺通神的屠牛者,出自《管子》,传说他能以利刃轻易剖开牛的筋骨,技艺出神入化。
  • 秋兔毫秋天野兔背脊上长出的韧性极强的毫毛,是古代制作顶级毛笔的核心原料,这里代指制笔的核心工序。
  • 处士古代对有德才、不追求仕宦的民间贤人的尊称,这里是文人对制笔工匠屠希的敬称。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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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诗开篇用跨类类比的手法,将制笔工匠屠希的技艺,和上古传说中技艺通神的屠牛坦相提并论,直接打破了传统士大夫对工匠技艺的轻视态度,立意十分新奇。

后两句由咏笔的物性转入对世态人心的议论,表面上谈论制笔必须灌注全部心力,才能做出劲健耐用的好笔,实则暗讽当时很多士大夫空有营求的心力,却没有沉潜打磨实学的定力,最终只能徒然劳碌,一事无成,以小见大,寄意深远。

全诗没有堆砌生僻典故,语言浅白却理趣十足,典型体现了宋诗以议论入诗的创作特色,是宋代咏物赠答诗中的优秀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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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末年,是晁说之赠送给当时知名制笔工匠屠希的作品。屠希是北宋时期极负盛名的笔工,所制兔毫笔劲健耐用,深受当时文人学士的推崇。

晁说之作为北宋旧党阵营的文人,一生仕途坎坷,对士林风气有着极深的观察,他借赠笔给屠希的由头,寄寓了超出普通咏物诗的深层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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