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长沙韦明府

秋入长沙县,萧条旅宦心。
烟波连桂水,官舍映枫林。
云日楚天暮,沙汀白露深。
遥知讼堂里,佳政在鸣琴。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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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漫入长沙县境,远赴异乡为官的心境满是寥落萧条。
浩渺的烟波接连着桂水,县署官舍掩映在成片枫林之间。
薄云衬着落日楚地天色渐晚,水边沙洲上白露浓重寒凉。
我远远便知你治理的公堂之中,定能以鸣琴般的仁政留下美谈。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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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府唐代对县令的官方尊称。
  • 旅宦远离家乡,在异地他乡出任官职。
  • 桂水即桂江,湘江的支流,地处湘桂交界地带,此处代指长沙周边的水系。
  • 沙汀水边的沙石平地,即沙洲。
  • 讼堂旧时县衙审理诉讼案件的公堂,此处代指县署理政的场所。
  • 鸣琴化用春秋时期宓子贱治理单父,鸣琴不下堂便将地方治理得民风淳厚的典故,代指无为而治的仁政。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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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送别诗跳出了普通赠行诗堆砌离愁别绪的俗套,开篇从赴任地的秋景落笔,用萧条秋意铺垫出异地为官的清寂底色,紧接着铺陈烟波、桂水、枫林、沙汀等极具楚地地域特色的意象,画面清旷淡远,完全贴合大历十才子诗作精工闲淡的典型风格。

全诗收尾处巧妙嵌入鸣琴治事的经典典故,没有直白生硬的劝勉,就将对友人理政能力的信任与期许自然托出,景、情、意三者融合得妥帖无痕,格调温厚清雅,是中唐送别诗中的上乘之作。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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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中唐时期“大历十才子”代表诗人郎士元的赠别名作,收录于《全唐诗》卷二百四十八。

当时韦姓友人即将远赴长沙担任县令,郎士元为其饯行送别时创作此诗,既描摹了长沙楚地的独特风物,也寄寓了对友人履职施政的美好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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