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之什补亡训传十三章·囝

顾况 · 唐代 · 诗

囝生闽方,闽吏得之。
乃绝其阳,为臧为获。
致金满屋,为髠为钳。
如视草木,天道无知。
我罹其毒,神道无知。
彼受其福,郎罢别囝。
吾悔生汝,及汝既生。
人劝不举,不从人言。
果获是苦,囝别郎罢。
心摧血下,隔地绝天。
及至黄泉,不得在郎罢前。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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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在闽地,被当地的官吏掳走。
官吏残忍地阉割了他,把他当成低贱的奴隶。
驱使他劳作换来满屋的钱财,对他施加剃发束颈的侮辱性刑罚。
把他看得如同草木一样轻贱,直叹上天全无半分知觉。
我遭受这般惨毒的迫害,神明也全然没有感知。
那些作恶的人安享富贵,父亲来和被掳走的儿子诀别。
我真后悔生下了你,等到你刚刚降生的时候。
旁人就劝我不要把你养大,我当初没有听从他们的话。
如今果然让你遭受这般苦楚,儿子和父亲诀别。
心肝欲裂血泪横流,父子从此远隔天地。
就算到了身死魂归地下的时候,也不能再回到父亲的身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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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闽方言,指儿子。
  • 郎罢闽方言,指父亲。
  • 绝其阳阉割他的生殖器,即对幼童施行宫刑。
  • 臧获古代对奴婢的贱称。
  • 髠为钳剃去头发叫髠,用铁圈束颈叫钳,都是古代对奴婢施加的侮辱性刑罚。
  • 遭受。
  • 不举指不养育,这里是说生下孩子就弄死,避免他日后沦为奴隶。
  • 黄泉传说中人死后魂归的地下世界,代指死亡。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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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诗以质朴无华的白描手法,不加修饰地还原了奴隶制残余下的人间惨剧,字里行间满是沉恸的悲愤。

诗作没有刻意渲染苦难,而是通过父子生离死别的直白对话,将受害者的绝望、施害者的残暴尽数展现,同时以“天道无知”“神道无知”的呼号,直接否定了传统的天命观,把批判的矛头直指不公的世道,是中唐新乐府讽喻诗的先声之作,对后世白居易等人倡导的新乐府运动有着直接的启发意义。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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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顾况效仿《诗经》体例创作的讽喻组诗《上古之什补亡训传十三章》的最后一章,作于唐代宗大历年间。

当时闽地(今福建一带)官吏横行,大肆掠夺当地幼童,阉割后作为奴隶驱使,甚至将其贩卖牟利,这种野蛮的奴隶制残余暴行给当地百姓造成了深重苦难,顾况途经闽地目睹惨状后,怀着极大的愤慨写下这首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