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中和节诏赐公卿尺诗

淑节韶光媚,皇明宠锡崇。
具寮颁玉尺,成器幸良工。
岂止寻常用,将传度量同。
人何不取利,物亦赖其功。
紫翰宣殊造,丹诚厉匪躬。
奉之无失坠,恩泽自天中。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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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的佳节里春光明媚动人,圣明天子的恩赐格外厚重隆盛。
百官群臣都获颁御赐的玉尺,精良的器物向来倚仗优秀的工匠。
它的作用哪里只限于寻常丈量,更要传扬天下度量衡标准统一。
人人都能借助它获取正当便利,世间万物也都倚赖它的功用成效。
御笔诏敕宣示这非同寻常的创制,赤胆忠心勉励自己为公不顾自身。
敬奉这御赐玉尺绝不遗失损毁,浩荡的恩泽本就从天庭降下。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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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和节唐代官方设立的重要节日,时间为每年二月初一,核心寓意是顺时育物、中和治国。
  • 淑节美好的节日,这里特指中和节。
  • 宠锡皇帝的恩赐,“锡”是通假字,通“赐”。
  • 具寮也作“具僚”,指朝廷的百官群臣。
  • 紫翰紫色笔翰,代指皇帝的御笔、官方诏敕。
  • 匪躬出自《周易》,指臣子为君主尽忠、不顾自身安危的品格。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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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非常标准的唐代节日应制诗,全篇结构严整、对仗工稳,风格典雅庄重,完全契合宫廷创作的语境要求。

诗作没有停留在对赐尺事件的表面记录,而是逐层生发立意:开篇铺陈中和节的祥和氛围与天子恩荣,中间将普通量具的属性,上升到法度统一、裁成万物的家国治理层面,最后落脚到臣下的效忠表态,把一件日常器物的文化内涵挖掘得十分深刻。

这首诗也留存了唐代中和节礼仪习俗的珍贵文本记录,为后世研究唐代节日制度提供了鲜活的文学样本。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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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创作于唐德宗贞元年间,是典型的宫廷应制诗作。

贞元五年(公元789年),唐德宗正式下诏设立中和节,定每年二月初一为节日,取代传统的正月晦日,节庆期间有向公卿大臣赐尺的定制,取度量公允、裁成万物、劝勉臣工恪尽职守的吉祥寓意,李观当时在长安参与节庆活动,奉旨创作了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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