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观察使故相国袁公挽歌二首·其二

权德舆 · 唐代 · 绝句

丹旐发江皋,人悲雁亦号。
湘南罢亥市,汉上改词曹。
表墓双碑立,尊名一字褒。
常闻平楚狱,为报里门高。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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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车载着灵柩从江边启程,送葬之人悲泣,连飞过的大雁也哀鸣不已。
湘南的百姓因他离世,连定期的市井集市都主动停办,汉地的官署也因失去这位贤才而气象黯淡。
他的墓前立起两块碑石彰显生平功绩,朝廷赐予他尊贵的谥号,单字便足以褒扬他的德行。
早就听闻他当年平反楚地多起冤狱的善举,他的功勋足以让故乡的里门都为之显耀增高。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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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旐古代丧葬仪式中使用的红色引魂幡,诗词中常代指载着灵柩的丧车。
  • 江皋江边的高地,这里指灵柩启程归葬的江岸区域。
  • 亥市古代南方民间的定期集市,以十二地支中的亥日为固定集期,这里代指湘南的市井民间。
  • 词曹原指汉代掌管文辞案牍的官署,后世泛指地方的文职办事官衙。
  • 表墓在逝者墓前立碑镌刻铭文,用来彰显其生平事迹与功德。
  • 楚狱楚地的冤狱,袁滋早年曾在楚地任职,平反过多起影响重大的冤假错案。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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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挽诗没有落入普通悼亡作品一味宣泄个人悲恸的俗套,而是将真挚的哀悼之情与对逝者生平政绩的客观称颂融为一体,风格沉挚庄重。

开篇以孤雁哀鸣的意象烘托送葬的凄怆氛围,随后从民间主动罢市、官署失色的侧面描写,不着一字议论就凸显出袁滋在湘南地区深得民心的崇高声望,最后以平反冤狱、光耀故里的典型事迹收束,用极凝练的篇幅勾勒出一位仁厚爱民的古代名臣形象,是中唐时期五言挽诗的代表性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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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组挽歌创作于中唐贞元年间,是权德舆为悼念已故湖南观察使、前朝宰相袁滋所作。

袁滋是中唐时期著名的仁厚名臣,曾入朝拜相,之后出镇湖南,在任期间为政宽简、体恤百姓,深得当地官民爱戴,去世后作为文坛重臣、袁滋生前好友的权德舆,便写下这两首挽歌追思逝者的生平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