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古三十一首 其六

大雄山下老狐精,千古丛林恼杀人。
若遇金毛师子子,看伊无处着浑身。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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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山下那只修行多年的老狐精,千百年以来一直是禅林之中让人参不透的恼人公案。
倘若遇上了明见本性如金毛狮子般的大禅德,管教它连容身闪避的地方都找不到。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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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雄山即百丈山,位于江西境内,是唐代禅宗高僧百丈怀海驻锡弘法的核心道场。
  • 丛林禅门中对禅宗寺院的传统别称,此处泛指天下所有禅林。
  • 金毛师子即金毛狮子,是佛家对明见自性、具足大力量的禅门宗师的譬喻,“师子”是古代“狮子”的通用写法。
  • 着浑身安放整个身体,此处指野狐精的虚妄执见没有任何可以藏身闪避的余地。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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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典型的禅宗机锋诗,全篇围绕野狐禅的核心公案展开,没有堆砌华丽辞藻,句句都暗含禅门的向上宗旨。

前两句点出老狐精堕入轮回的根源是执迷于“不落因果”的邪见,这个公案千百年来让无数参禅人困在意识分别之中不得开悟,所以用“恼杀人”三字形容其困住人的力量。后两句笔锋一转,以金毛狮子作喻,点明真正的大善知识当下就能勘破所有虚妄情见,让所有执迷的机心都没有落脚之处,把禅宗不立文字、直下见性的凌厉机锋展现得淋漓尽致。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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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宋代临济宗禅僧释玿所作的禅门颂古诗,属于组诗《颂古三十一首》中的第六首。

作品化用禅宗著名的“野狐禅”公案:唐代百丈怀海禅师每次上堂都有一位老人随众听法,老人自述过去身为禅僧时错答“不落因果”,因此五百生堕为野狐,后经百丈点化才得以脱却狐身。大雄山即百丈山,正是当年百丈怀海弘法的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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