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石头和尚草庵歌·其二十六

住此庵,不曾焚爇有为香。
终日示君君不见,更无余事可思量。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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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住在这座简易草庵之中,从来不会焚烧刻意造作的世俗香火。
我整日把本真自性向世人开示指点,世人却总不能领会,除此之外更没有多余俗事值得挂怀思量。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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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草庵也作草菴,用茅草搭建的简易僧舍,是古代禅僧隐居修行的居所。
  • 焚爇焚烧、点燃的意思。
  • 有为香指刻意造作、求福逐利的世俗供奉香火,与禅宗所推崇的自性本具的戒定慧“无为香”相对。
  • 示君向世人开示、指点禅理。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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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禅诗以质朴直白的偈语风格,直接破除世人对形式化礼佛的执念,点明禅理从来不在外在的仪轨供奉,而在于向内探求自性本真。

开篇两句点明居庵修行的核心态度,反对刻意焚烧世俗香火的有为造作之举,直指禅宗“本性自足,不假外求”的核心要义。后两句进一步点出,禅门的终极开示从来都不离日用常行,世人往往向外驰求妄念,反而对近在眼前的自家本性视而不见,一旦破除迷障,自然心无挂碍,再无俗事萦怀。全诗没有堆砌典故,全是禅者的切身证悟,机锋暗藏,发人深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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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宋代临济宗杨岐派高僧释印肃所作的禅理组诗《颂石头和尚草庵歌》的第二十六首。

组诗所颂的石头和尚即唐代禅宗高僧希迁,他曾结草庵于衡山南寺东侧修行,世称“石头希迁”,原作《草庵歌》传扬即心即佛的禅门宗旨,释印肃这四十首颂诗是对希迁原作禅理的逐句阐发,以偈颂形式接引学人领悟明心见性的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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