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之水二首寄子侄老成 二

韩愈 · 唐代 · 绝句

河之水,悠悠去,我不如,水东注。
我有孤侄在海浦,三年不见兮使我心苦。
采蕨于山,缗鱼于渊。
我徂京师,不远其还。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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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之水悠悠不断向东流去,我竟不如这流水,能够径直向东奔注。
我孤苦的侄子如今住在海边,三年没能相见,让我心中满是悲苦。
往日我们一同到山上采摘蕨菜,到深水里去钓取游鱼。
如今我动身前往京师,定不会久滞他乡,很快就会归来与你相聚。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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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浦指靠近海边的水滨地带,此处代指当时韩老成所居住的宣州一带。
  • 缗鱼钓鱼,缗原指钓丝,此处作动词,意为用钓丝牵引游鱼。
  • 前往,去往。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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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以流水起兴,开篇就将人与流水做对照,以流水东去的自在无拘,反衬自己身不由己、无法奔赴亲人身边的无奈,情感沉挚质朴。

全诗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全是发自肺腑的真情流露,前半部分抒久别思念之苦,后半部分忆往日同游之乐,最后点明归期给亲人以慰藉,与韩愈后来所作的千古名篇《祭十二郎文》情感脉络一脉相承,足见二人超越普通叔侄的深厚情谊。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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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唐德宗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前后,韩愈此前曾在徐州、洛阳等地辗转谋求生计,与自幼相伴的侄子韩老成(即后世熟知的韩十二郎)分别多年。

韩愈幼年丧父,由长兄韩会与嫂郑氏抚养成人,韩老成是韩会的继子,叔侄二人年岁相近,情同手足,长久分离之下,韩愈思念之情难以自抑,于是写下这两首寄赠之作,倾诉对亲人的深切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