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山歌呈太守胡平一 其二

群盗常山蛇势如,一偷捕获十偷扶。
十偷行赂一偷免,百姓如何奈得渠。

译文

收起展开
群盗行事如同传说中的常山蛇阵般首尾呼应,一个小偷被抓获就有十个同伙前来帮扶营救。
十个小偷凑钱行贿,就能让为首的主犯脱罪免罚,普通百姓又能拿这些作恶的人有什么办法呢。

注释

收起展开
  • 常山蛇势古代传说中的常山蛇阵,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用来比喻群盗互相呼应、难以彻底剿灭的阵势。
  • 行赂行贿,用财物买通官吏逃脱罪责。
  • 奈得渠奈何他,对付得了他。渠是第三人称代词,指这些盗匪。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采用民间山歌的白描手法,没有用任何生僻典故,语言直白如口语,却极具讽刺力量。

全诗以“一”和“十”的数字反复对照形成强烈反差:一人被抓十人相救,十人行贿一人免罪,把盗匪势力盘根错节、司法腐败到骨子里的现实揭露得入木三分,末尾以百姓的无力反问收束,满含对底层民众苦难的深切共情,也暗含对整顿吏治、肃清匪患的殷切期盼。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组诗作于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公元1186年)前后,当时杨万里任职江西提点刑狱,辖区内盗贼横行、吏治松弛,地方官胡平一(胡槻,字平一)正着力整顿地方治安。

杨万里以民间山歌的通俗形式创作十首讽喻诗呈送胡平一,这首是其中第二首,直击当时盗匪勾结、贿赂公行的民间乱象。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