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俗诗四首 其三

写状唆人去入官,入时容易出时难。
引人平地破家产,他在傍边冷眼看。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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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诉状挑唆他人去官府打官司,进衙门的时候容易,想要脱身却万分艰难。
平白无故引诱旁人落得倾家荡产的下场,他自己却站在一旁冷眼旁观。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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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状撰写向官府提交的诉讼状纸。
  • 唆人挑唆、怂恿他人做某事。
  • 入官指进入官府参与诉讼、打官司。
  • 平地平白无故,无缘无故。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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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摒弃了文人诗的典饰雕琢,用近乎口语的直白表达,直接戳破了挑唆讼事的恶徒的丑恶嘴脸,爱憎态度极其鲜明。

前两句先点明唆讼行为的危害,点出普通人一旦被挑唆卷入官司,便极易陷入难以脱身的困境;后两句进一步揭露这类恶徒损人利己的凉薄本性,他们把旁人拖入破产的深渊,自己却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全诗没有任何多余修饰,却有着极强的现实穿透力和劝诫警示作用,体现了诗人对底层民众遭遇的深切共情,以及对不良世俗风气的尖锐批判。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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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南宋诗人何耕创作的讽喻组诗《论俗诗四首》的第三篇,属于直面世情、针砭时弊的劝世作品。

南宋时期民间健讼之风盛行,不少以挑唆词讼牟利的职业讼棍游走在市井乡间,靠煽动普通百姓打官司从中渔利,何耕有感于这类坑害民众的恶劣世相,便创作了这组通俗直白的论俗诗警示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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