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农十首 其四

凡农主客两相依,以富资贫政所宜。
要彼力耕吾有望,借粮借种莫迟迟。

译文

收起展开
所有农耕活动中主户与客户相互依存,让富裕农户接济贫困农户是为政者理应推行的举措。
只要百姓都肯全力耕作我便满心期许,出借粮种的事务千万不要拖延迟疑。

注释

收起展开
  • 主客宋代户籍制度中的两类农户,主户指拥有田产、承担赋税的农户,客户指没有自有田产、租种主户土地的佃农。
  • 以富资贫引导、督促家境富裕的农户接济帮扶贫困的农户,是南宋地方官常用的农政举措。
  • 力耕全力投入农耕生产,不误农时完成播种耕作。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完全摒弃了文人诗作的虚浮辞藻,以极其平实的语言传递出务实的农政理念,开篇直接点破宋代农村主客相依的生产关系,没有回避当时的社会现实,体现出为政者对基层农耕秩序的清醒认知。

全诗没有空泛的道德说教,从施政合理性落到具体事务的时效要求,层层递进立场鲜明,既安抚了贫困农户的焦虑,也对基层办事人员作出了明确约束,是中国古代以农为本治理思想的鲜活体现。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作于南宋孝宗时期,当时熊克正担任地方州县长官,南宋初年农村土地兼并严重,大量无田的客户依附主户生存,每到青黄不接的春耕时节,贫农往往缺乏粮种无法及时播种,极易引发流民问题。

熊克作为重视农政的循吏,写下《劝农十首》组诗向辖区农户宣导农耕政策,这首其四专门针对春耕粮种借贷事宜作出明确劝导,是宋代地方官劝农文化的典型文本。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