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农十首 其一○

唆伊争讼真伊贼,劝你休和是你师。
纵使胜来耕已废,得便宜处失便宜。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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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你去打官司的人,实在是坑害你的贼人,劝你息事宁人和解的人,才是你真正的良师。
就算你官司最终打赢了,农时也已经被耽误荒废,看似占到便宜的地方,到头来反而会吃大亏。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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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唆伊唆使你。伊,此处用作第二人称代词,指代听话的乡民。
  • 争讼发生矛盾后前往官府打官司,诉讼争端。
  • 休和停止争端,互相和解,息事宁人。
  • 耕已废农耕生产被耽误荒废,特指打官司耗时长久,错过了农时。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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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跳出了传统文人诗的典雅范式,全程使用乡民耳熟能详的口语表达,直白通透没有任何阅读门槛,非常适合在乡间口头传播。

全诗说理层层递进,先帮乡民明辨身边的善恶角色,再从实际利益出发点出争讼的隐性代价,没有空洞的道德说教,完全站在普通农户的切身利益角度劝导,说服力极强,充分体现了古代地方官劝农教化的务实风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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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克是南宋知名文人与务实的地方官吏,一生历任多处州县职务,始终将劝课农桑、移风易俗作为地方治理的核心要务。

这组《劝农十首》是他在地方任上专门为乡民创作的通俗教化诗,摒弃官方文告的生硬口吻,用浅白的诗歌传递处世与务农的道理,这首作品专门针对宋代乡间盛行的唆使好讼陋习进行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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