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通判有诗次韵二首 其二

短歌对酒不能长,犹胜车尘扑面黄。
我自关门宝崇鼎,从渠睎价尚咸阳。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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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酒吟唱短歌的闲适时光纵然有限,也远胜过为仕途奔波、被车马尘土扑得满面昏黄的俗态。
我自会闭门静居,珍重守护着象征高洁志节的宝鼎,任凭旁人奔赴名利场,追逐抬高身价谋求功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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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韵古代诗词酬和的常见形式,也叫步韵,要求所用韵字与被和原诗完全一致,且韵字的先后次序也不能改动。
  • 通判宋代地方官职名,地位略低于知州,掌管地方粮运、水利、刑狱等事务,同时负有监督地方长官的职责。
  • 崇鼎珍贵的传世重鼎,此处用来比喻诗人自身珍重的高洁才德与人生操守。
  • 睎价希求抬高自身身价,此处指钻营谋求官职名利的行为。
  • 尚咸阳用战国时期秦国于咸阳招揽天下贤士的典故,此处代指奔赴官场追逐功名利禄的行为。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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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开篇就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将闲居饮酒咏歌的自在状态,和世俗士人奔波仕途、风尘仆仆的俗态做对照,情感直白刚劲,毫无拖泥带水的雕琢感。

后两句用典浑融自然,以闭门珍藏重鼎自比,表明自己坚守志节、不肯屈身钻营的人生选择,任凭旁人汲汲营营追逐功名,尽显诗人清高傲岸、不随流俗的风骨,是南宋江湖诗派直抒胸臆风格的典型代表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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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收录于陈造的《江湖长翁集》,是诗人收到任通判的友人赵氏寄来的诗作后,依原诗韵脚次序所作的两首酬和作品中的第二首。

陈造一生多任地方低级官吏,晚年退居乡野,对南宋官场奔竞钻营的风气十分厌弃,这首诗正是他借酬和友人的契机,抒发自身不慕荣利人生志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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