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定书诏

窃国盗仁义,惊人新见闻。
腥膻冠冕俗,秽杂犬羊群。
孟获尚七纵,匈奴非五分。
启民身薙草,为有鴈门军。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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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夺国家权柄的盗匪盗用仁义的名义,所作所为的新奇程度实在骇人听闻。
夷狄腥膻的习气污染了中原冠冕衣冠的传统,朝堂之上混杂着如犬羊一般的奸邪之辈。
三国时诸葛亮尚且对孟获七纵七擒,如今的金朝绝非可以裂土五分的弱势状态。
想要将这些害民的贼寇像除草一样彻底铲除,正是因为我们拥有驻守雁门的精锐王师。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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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定金世宗完颜雍的年号,公元1161年至1189年使用,“大定书诏”即金朝以大定年号发布的官方诏书。
  • 腥膻原指牛羊的腥臊气味,诗中代指入主中原的金朝统治者的游牧民族习俗。
  • 冠冕古代中原士大夫所戴的礼帽,代指中原华夏文明的传统礼制。
  • 薙草除草,薙同剃,诗中指像铲除杂草一样扫灭入侵的敌寇。
  • 鴈门军驻守雁门关的宋军精锐,代指南宋的抗金军事力量,鴈同雁。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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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立场鲜明,直斥金朝统治者盗用仁义名义窃据中原的本质,撕开了金世宗时期粉饰太平、自诩仁君的虚伪面纱,体现了南宋主战派士大夫清醒的时局认知。

全诗大量使用历史典故,以诸葛亮七纵孟获的典故表明对敌方不能一味姑息纵容,以古匈奴的历史比照当下的金朝,凸显出对敌我态势的准确判断,最后两句直接抒发扫灭敌寇的坚定信念,风格刚健质朴,充满凛然正气,是南宋中期爱国诗歌的代表性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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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宋孝宗时期,当时宋金处于南北对峙阶段,“大定”是金世宗完颜雍的年号,金世宗在位期间标榜“小尧舜”,推行一系列汉化政策,粉饰自身统治的合法性,还向南宋传递了不少宣扬其治绩的官方诏书。

薛季宣是南宋永嘉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一生力主抗金恢复,坚决反对对金妥协和议,他读到金朝发布的这些粉饰统治的诏书之后,愤慨于金政权窃据中原、盗用仁义名义欺瞒世人的行径,便写下了这首咏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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