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别处州陈舜卿教授以笔赠之

中岁探至道,颇欲齐得丧。
偶然遇逆境,又尔起诸妄。
贤哉陈夫子,胸次甚夷旷。
警我以微言,恐我犹事障。
嗟我与夫子,少长异州党。
倾盖逆旅中,谈笑便抵掌。
谁言江浙远,嗜好无异尚。
我虽谬涉世,途穷理归鞅。
而君方朝天,高论献忠谠。
赠君秋兔毫,聊以代杯盎。
勿云管城子,未有食肉相。
当知中书君,日侍九天上。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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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我深究至高的圣贤大道,一心想要把得失齐同看待不挂心怀。
不料偶然间遭遇困顿的境遇,又不由自主生出种种世俗妄念。
贤德的陈夫子您实在令人敬佩,心胸坦荡开阔毫无芥蒂。
您用精微的义理之言点醒我,唯恐我还被世俗物欲所蒙蔽。
可叹我和您这位夫子,年龄籍贯都各不相同。
在旅舍中偶然相逢倾盖如故,谈笑之间便十分投契击掌为乐。
谁说江南浙东相隔路途遥远,我们的志趣喜好却完全一致。
我如今虽误打误撞涉足世事,走投无路时按理便要归隐还乡。
而您正要赴朝觐见天子,将要高谈阔论献上忠直的谏言。
我回赠您一支上好的秋兔毛笔,姑且用来代替饯别的酒杯。
不要说这支毛笔身为管城子,从来没有富贵封侯的骨相。
应当知道这支作为中书君的笔,日后会日日侍奉在帝王身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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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道指儒家最高的圣贤大道,是宋代理学核心的追求目标。
  • 齐得丧等同看待得失,不被世俗利害牵绊。
  • 胸次胸怀、心胸。
  • 夷旷平坦开阔,形容心境坦荡无拘。
  • 倾盖古人途中相遇,车盖倾斜相碰,形容初次相逢便一见如故。
  • 归鞅鞅是马驾车时的皮带,归鞅指调转车头返乡,代指辞官归隐。
  • 秋兔毫用秋天野兔脊背上的硬毫制成的毛笔,是古代最名贵的笔种。
  • 管城子韩愈《毛颖传》中给毛笔起的戏称,后世成为毛笔的代称。
  • 中书君同样是《毛颖传》中对毛笔的戏称,后世沿用为毛笔的雅称。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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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留别诗完全跳出了寻常赠别诗作的伤离窠臼,以理学义理开篇,先叙写自己多年求道的心得与不足,随即引出友人陈舜卿的品格与相知之谊,情与理交融,毫无酸腐的道学气。

诗中用典极为妥帖自然,以秋兔毫、管城子、中书君等一系列代称呼应赠笔的缘起,又以笔日后侍奉帝王的典故,期许友人入朝之后能够畅言政见、辅佐明君,寄寓了二人共同的政治理想与道义追求,格调高远,不落俗套。

全诗语言质朴厚重,没有刻意雕琢的华丽辞藻,将二人跨越地域、年龄差异的知己之情写得格外动人,是宋代文人理学背景下酬唱留别诗的代表性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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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孝宗淳熙年间,当时程洵在处州游历期间,与当地州学教授陈舜卿相交甚笃。二人同尊儒家义理,志趣相投,临别之际陈舜卿将一支名贵毛笔赠予程洵,程洵便写下这首留别诗作为酬答。

程洵是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的挚友,平生治学以探求圣贤至道为核心,这首酬赠诗也鲜明体现了他融合理学旨趣的创作风格,没有落入寻常留别诗作伤离怨别的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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