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徐商老奉祠归清江五首 其二

法许公不许,法不如公严。
公不为我留,宁避世俗嫌。

译文

收起展开
法令所允许的事您却不肯认同,法令的约束远比不上您自律的严正。
您不肯为我稍作停留,哪里是要刻意回避世俗的非议嫌猜。

注释

收起展开
  • 奉祠宋代实行祠禄制度,授予罢任、退职官员以管理宫观的虚衔,无需实际履职,仅可领取俸禄,是宋代安置闲散官员的常见制度。
  • 清江地名,宋代属临江军,治所在今江西樟树一带,是徐商老的故乡。
  • 世俗嫌世俗之人的非议与猜忌。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五言短章以直抒胸臆的议论见长,完全摒弃了送别诗常见的景物铺陈,开篇就以官方法度的宽松和主人公自我要求的严苛作对比,突出徐谊持道守正、不肯随波逐流的高洁品格。

全诗语言质朴刚劲,全无雕饰,既写出了友人不肯徇私情为自己留步的刚直性情,也暗含了二人之间相知极深,完全理解对方人生选择的深厚情谊,是宋代理学人士诗作中重品格、重真情的典型作品。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是南宋中期彭龟年所作送别组诗中的第二首,徐商老即南宋名臣徐谊,他因触怒当朝权贵被免去实职,授予主管宫观的奉祠闲职,获准返回清江故里。

彭龟年与徐谊志趣相投,都以刚正不阿立朝闻名,二人临别之际,彭龟年写下五首五言短诗赠别,本首是专门赞颂徐谊持守道义不肯苟且品格的作品。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