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签判挽诗

作邑有何好,利民翻害身。
怕回湘水月,惊失象台春。
暮草已多碧,园花空复新。
更嫌莺自语,幽愤不胜陈。

译文

收起展开
担任地方县令有什么好处呢,一心为百姓谋利反而害了自身。
不忍回望湘水畔的明月,惊悉你再也见不到象台的春日光景。
暮色中的野草早已遍地青碧,园中的花朵徒然又一次焕新。
更嫌那黄莺兀自啼鸣,你胸中的沉冤幽愤实在难以尽陈。

注释

收起展开
  • 签判宋代官职“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州府长官的佐官,掌管文书事务,也可参与地方民政、刑狱等政务。
  • 作邑指担任县令一类治理地方县邑的官职。
  • 翻副词,意为反而、反倒。
  • 象台地名,是林签判曾经任职或长期旅居的地方。
  • 幽愤深藏在心底的冤屈与愤懑。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挽诗开篇就跳出了传统挽诗堆砌溢美之词的窠臼,以极平实的问句点出“利民翻害身”的核心矛盾,直接道出友人清正为官却反受其祸的荒诞现实,字里行间满含痛惜与对不公世道的批判。

后三联全部以寻常春景反衬哀思,湘水明月、遍野碧草、园中新花、莺啼声声都是充满生机的春日意象,在诗人笔下却全部转化为物是人非的悲情载体,以乐景写哀的手法让沉恸的情绪更加深沉。全诗语言质朴沉郁,没有刻意雕琢的辞藻,完全是发自肺腑的真情流露,也体现了叶适诗歌重写实、重意理的典型艺术特点。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是南宋永嘉学派代表人物叶适,为悼念已故林姓签判所作的挽诗。签判是宋代州府的核心佐官,这位林姓友人在任期间清正爱民,却遭奸人构陷,仕途屡受挫折,最终含冤早逝。

叶适与林签判素来交好,深知其为官品格与人生遭际的不公,因此没有用寻常挽诗的虚泛套话,而是以直抒胸臆的笔触写下这首作品,寄寓自己的哀悼与不平。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