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其二

和氏得荆璞,眩走数百舍。
谓足奉至尊,过眼不售价。
有时置箧笥,光彩忽惊夜。
持归弄儿女,足以照里社。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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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和得到荆山的璞玉,惊喜地奔走了数百里地。
本以为足够用来进献帝王,却不肯轻易过市兜售求取高价。
有时候把它安放在竹箱之中,夜里忽然散发出惊人的光彩。
带回家中给儿女把玩赏玩,它的光华也足以照亮整个乡社。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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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氏指春秋时期楚国的卞和,是和氏璧的发现者。
  • 荆璞荆山出产的未经雕琢的璞玉,也就是和氏璧的原生状态,常用来比喻身怀大才却未被赏识的人。
  • 箧笥竹制的小型储物箱,古代常用来存放贵重的文书、器物。
  • 里社古代乡里祭祀土地神的公共处所,后世泛指乡邻聚居的家乡区域。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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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通篇采用比体,以和氏璧的经典典故贯穿全篇,完全跳出了普通次韵应酬诗的俗套,立意十分高远。

诗作层层递进地展现出美玉的品格:它不急于求售媚上,也不会因为被闲置在箱箧中就掩去自身光华,哪怕不居于庙堂之上,退处乡野之间也能散发出独有的价值。这本质上是借玉喻人,表达了作者对才德之士的推崇:真正有价值的人,无论出处进退,都不会被埋没,自有其不可磨灭的光芒。全诗语言质朴沉实,契合宋代理学家诗作的典型风格,无浮华修饰,寄意却十分深厚。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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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南宋名臣、理学家曹彦约的酬答作品,创作于他任职地方官期间,是与属地知县的唱和之作。

此前知县创作了不严守平仄格律的“平侧体”变体诗,曹彦约依原作韵脚接连创作两首次韵诗,这是第二首,全诗没有使用应酬类诗作常见的客套语,全程以咏物寄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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