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书堂自警三十五首·其十二

百乐不足玩,万好俱无益。
休休事追逐,荡志而害德。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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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各类逸乐都不值得耽溺玩赏,所有浮华玩好全都没有益处。
切莫无休止地追逐外物享乐,那样只会摇荡本心、损害自身德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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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玩耽溺、把玩,此处指沉湎于享乐。
  • 休休切莫、不要,此处指停止无意义的行为。
  • 荡志摇荡心志,使原本澄明的本心放逸散乱。
  • 害德损害自身的道德品行修养。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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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短诗是典型的理学修身诫言,全无浮华辞藻,直陈修身要义。开篇两句直接破题,否定了世俗层面所有逸乐玩好的价值,鲜明体现出理学家重德行轻物欲的核心价值取向。

后两句直接给出警诫,点明逐欲的实际危害,语言质朴恳切,说理直白透彻,既是作者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也对后世学人修身自律有着极强的现实警示意义。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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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南宋理学家陈淳的作品,收录于《北溪先生全集》中,是他在隆兴府的书堂修习理学时,为自我警励创作的三十五首组诗中的第十二首。

陈淳是朱熹晚年的核心弟子,一生恪守程朱理学的修身准则,这组自警诗均来自他日常修身克己的真实心得,专为警示自己不可耽于逸乐、荒废德行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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