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书堂自警三十五首 其一五

知以达其行,行以精其知。
二者互相发,不容偏废之。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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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所得的义理是用来指导践行的,践行反过来又能精进认知的深度。
这二者相互启发促进,绝对不允许偏废其中任意一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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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指理学层面的格物致知,即通过学习思辨获得的义理认知。
  • 行指践履践行,即把所学的义理落实到日常修身、处事的实际行动当中。
  • 互相发相互启发、相互促进,形成正向循环。
  • 偏废偏重某一方面,而忽视、废弃另一方面。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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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典型的理学言志自警作品,通篇没有雕琢的辞藻,以极其质朴直白的语言阐发了儒家修学最核心的知行辩证关系。

诗人没有把知和行放在对立的两端,而是点明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认知是践行的先导,践行又反过来夯实认知的深度,这种知行并进的观点,打破了历史上重知轻行或者重行轻知的偏颇,直到今天依然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全诗说理通透恳切,毫无空泛说教的疏离感,满溢着修德向学的真诚态度。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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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淳是南宋著名理学家,为朱熹晚年的嫡传弟子,一生恪守程朱理学的修身宗旨,长期在闽南一带讲学授徒,被后世尊称为“北溪先生”。

这组《隆兴书堂自警三十五首》是他在自己的讲学居所隆兴书堂中创作的自警组诗,用来砥砺自身与门下弟子的为学修德态度,这首是其中第十五首,专门阐发理学核心的知行关系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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