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居杂咏三十二首 君臣

君臣本大分,天尊而地卑。
一言在有义,不可以为利。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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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与臣子原本有着重大的伦理名分分界,就如同上天尊贵而大地卑下的天然秩序。
君臣相处的核心准则在于持守公义正道,绝对不能将彼此的关系建立在利益交换之上。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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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分指重大的伦理名分、分界,是儒家传统礼制中明确的身份权责边界。
  • 天尊而地卑语出《周易·系辞上》,原指天地之间有天然的高下尊卑秩序,这里用来比喻君臣名分的天然合理性。
  • 义即儒家所倡导的公义、正理,是区别于个人私利的普遍道德准则。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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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以极简练的五言篇幅阐发了宋代理学视野下的君臣伦理观,开篇以天地尊卑为喻,点明君臣名分的正当性,说理直白质朴,是典型的宋代理学家言的创作风格。

全诗核心落脚于儒家传统的“义利之辨”,将“君臣以义合”的古老主张明确提炼出来,反对君臣关系沦为利益交换的纽带,体现了程朱理学重义轻利的核心价值取向,全诗篇幅短小却义理精深。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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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淳是南宋著名理学家,为朱熹晚年的嫡传弟子,世称北溪先生,一生恪守程朱理学的义理主张,无意仕途,长期在闽南乡居讲学著述。

《闲居杂咏三十二首》是他闲居乡间时创作的一组五言说理组诗,分别对孝悌、君臣、夫妇等传统儒家核心人伦要义逐一阐发,这首《君臣》是其中专门论述君臣伦理的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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